徵才機關 |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統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26~2025-07-11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學以上畢業,經⾼考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擬任職務任⽤資格之現職公務⼈員;非主計職系之現職公務⼈員,除應具有擬任職務之任⽤資格外,並應具下列條件之⼀: (⼀)曾任主計⼈員(包含占機關缺派在主計機構服務之⼈員)。 (⼆)⼤學以上學校統計、會計學系畢業或經統計、會計類科⾼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學以上學校畢業,最近10年內修習統計學、會計學或其他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並修習電腦相關學科60⼩時以上者(須檢附相關證明)。 |
工作項目 | 辦理普查、統計抽樣調查及資料處理與分析報告等相關事宜。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2號3樓(本總處國勢普查處)。 |
聯絡E-Mail | gueiapple@dgba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ecpa⼈事服務網/「公務⼈員個⼈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語、法語、德語、⻄語、原住⺠語或客語能⼒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欄位;個⼈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現職公務⼈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報名上傳資料: (⼀)「公務⼈員個⼈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eBAS/主計⼈員⼈事應⽤系統/主計⼈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訓練查詢/個⼈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最⻑可採計5年),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三)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應徵⼈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就報名參加且符合該職缺遴選資格條件之基本選項、⼯作績效項下之「考績(成)」、「獎懲」、「重⼤殊榮」、「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員」及職務適任性項下之「語⾔能⼒」、「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修」項⽬之分數,配合逐級陞遷之優先順序擇定參加⾯試序列,評選出積分較⾼者進⾏⾯試(由⽤⼈單位視需求決定⾯試⼈數,⾄少為5⼈,但符合資格條件者未達5⼈時,則為全部)進⾏⾯試。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2名外,將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4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聯絡⼈:⼈事處桂⼩姐,電話:02-238037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