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 徵求 護理長~2025-07-01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二)級至師(三)級
職稱 護理長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5-06-25~2025-07-01
資格條件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一、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護理學系相關科系畢業。
二、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需具有個案管理中心(衛教個管)實務經驗5年以上、衛教師資格8年以上、慢性病共同照護網相關經驗8年以上、辦理大型健康促進活動經驗5年以上。
四、年資採計至114年5月31日止。須檢附服務或工作證明。
工作項目 辦理護理科業務、成立本院個案管理中心及承接各項計畫、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94641屏東縣恆春鎮山腳里恆南路188號)
聯絡E-Mail person@hcth.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甄選作業流程:
一、甄選作業時程:
(一) 上網公告:114年6月25日至114年7月1日止。
(二) 報名截止日:114年7月1日止,一律採掛號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將所需繳交證件以A4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逕寄本院(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188號)人事室邱小姐收,逾期不受理。
(三) 面試:另行通知。
註:
1. 如因特殊事故需修訂各項甄選作業時間,將另以電話或本院外部網站公告方式行之。
2. 參加面試人員當日應攜帶身分證或駕照擇一查證,若無攜帶則喪失考試資格。
二、甄試結果:
(一) 資格審查通過名單:114年7月4日前公告於本院外部網站。
(二) 甄選結果於甄選作業結束後公佈於本院外部網站,屆時請自行上網查詢,晉用日期將俟缺由人事室個別通知。
三、甄試地點:本院二樓小會議室。
捌、錄取標準:
一、甄選分三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資格審查」,第二階段為「面試」。
二、最後依照共同項目、面試綜合考評分數,評定甄選錄取正取人員1名,另備取候用人員預定為1名(備取候用有效期間至放榜公告後3個月內)。惟本次甄選後,如無適當人員可資錄取,得予從缺。
三、放榜公告錄取者將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官職等級師(二)或師(三)級護理師兼護理長進用,待本院行政流程完成寄送派令後,請執派令於1個月內辦理報到事宜,逾期視同放棄,缺額將由候用人員遞補。
報名繳交證件:
一、本院公職護理師兼護理長甄選報名表(填妥內容,書寫本人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並貼相片、自傳末頁請簽章)。
二、「甄選評分表」本人簽章處需簽章。
三、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四、最高學歷證書(護理相關科系)。
五、現(曾)任醫院之工作經歷證明。
六、個案管理中心(衛教個管)實務經驗5年以上證明。
七、衛教師資格8年以上證明。
八、慢性病共同照護網相關經驗8年以上證明。
九、辦理大型健康促進活動經驗5年以上證明。
十、特殊專業證照、文章發表請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計分。
十一、現(曾)為公務員者請另附最後一次銓敘審定函。
※證件不齊全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參加面試;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所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查驗,倘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甄審注意事項:
一、應考者須攜帶身分證進入試場,供試務人員查驗,未帶者不得參與面試。
二、考試時禁止攜帶電子用品,手機一律關機。
三、遲到20分鐘以上者,不得入場,並以缺考論。
四、考試時不得冒名頂替,一經查覺,即取消甄審資格。
五、各項考試相關地點、時間如有更動,將於前二天公告於本院網站。
六、應考當日如遇颱風、豪雨等不可抗拒之天災、敬請密切注意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網站,所發布之相關訊息以確認甄試是否延期。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