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徵求 科員~2025-07-14

徵才機關 交通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統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7-01~2025-07-14
資格條件 一、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統計人員。
二、大學以上畢業。
三、具撰寫統計分析及溝通協調能力。
四、熟諳電腦操作,具公務統計工作經歷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統計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14樓(交通部統計處)
聯絡E-Mail fatcat@mot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
二、報名上傳資料:
(一)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 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最長可採計1090701-1140630),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三) 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1名,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經初審符合資格者得擇優面談,若無適當人選,本處得予以從缺,未獲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本案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2)2349-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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