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立安康高級中學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助理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8~2025-11-06 |
| 資格條件 | 1.公務⼈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政職系任⽤資格,無公務⼈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1月出缺,若該職務因故無法如期出缺,經通知錄取者,得不予核派) 。 2.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陸地區⼈⺠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之情事。 3.熟悉電腦文書軟體,具公文寫作及資訊處理能⼒。 4.具⼯作熱忱、品⾏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注重⾏政倫理,並須配合學校需要作工作調整或職務輪調。 5.具有⾝障⼿冊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1.出缺勤、獎懲登錄及管理。 2.國高中導師會報會議等會議紀錄。 3.協助學務處各項活動相關事宜。 4. 合作社檢查業務。 5. 校園鐘聲管理。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立安康高級中學(新北市新店區安興路25號),安坑輕軌(安康站)附近步行10分鐘。 |
| 聯絡E-Mail | av7180@ntp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現職⼈員採線上報名⽅式辦理,請於114年11⽉6⽇(星期四)下班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清晰的相關證件(國⺠⾝份證正反⾯、考試及格證書、最⾼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合併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該系統。 2.審查合格⼈員,將擇優通知⾯談,經本校通知⽽無法親⾃參加⾯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料不⿑全、資格不符者或未錄取者,不另⾏通知。如無適當⼈選,得從缺。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3個⽉內有效。 3.⼯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與學務處聯繫(請撥:02-22111743分機300學務主任);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事室(請撥:02-22111743分機810黃主任、811洪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