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立醫院 徵求 藥師~2025-11-06

徵才機關 基隆市立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藥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25-10-23~2025-11-06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藥學系畢業 。
2.具藥師證書及繼續教育學分證明(有調劑經驗者尤佳) 。
3.熟悉醫療電腦操作與Office軟體應用。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門診及住院處方調劑業務等相關工作。
2.藥物諮詢及社區衛教宣導等相關工作。
3.負責藥品之申領、採購、撥發、庫存管理及報表製作等相關工作。
4.醫院評鑑相關業務等相關工作。
5.住院病房臨床藥事照護等相關工作。
6.公文承辦。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基隆市立醫院門診中心(基隆市中正區義二路2巷6號)。
聯絡E-Mail vicochang@km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將下列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藥師證書(5)服務經歷證明文件(6)現職派令、銓審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7)其他專業證照或訓練證書(8)身分證(正、反面)(9)應徵切結書(如附件)。
2.如非現職公務人員者,請於公告期限內(以郵戳為憑)將上述證件影本以掛號逕寄本院人事室(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282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公職藥師」),逾期恕不受理。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6.聯絡電話:人事室孫先生(02)2465-2141分機211、藥劑科簡主任(02)2465-2141分機182(業務方面洽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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