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徵求 助理員~2025-09-04

徵才機關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8-29~2025-09-04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核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畢業。
二、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熟諳不動產登記相關法令函釋規定及具擬任職務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辦理土地登記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聯絡E-Mail 080001.a@mail.ty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於「B5: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之個人資料校對及個人簡要自述登打,再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網站說明),並將最後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一年考績通知書,掃描壓縮成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二、其他:
1.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未獲面試者,不另行通知。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若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聯絡電話:(03)369-5588轉500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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