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外交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外交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9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外交事務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得候用人員1名(候用期限為甄選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9-02~2019-09-04 |
資格條件 | (一)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國外學歷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二)具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等合格實授者。 (三)具英文會話與寫作能力,並曾派駐外館處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外交業務。 |
工作地址 | 外交部(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 |
聯絡E-Mail | cksu@mof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行政院所屬機關(構)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自108年7月1日起提供全程線上作業,本案可擇一採線上或書面方式應徵。 (二)採線上作業應徵者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採書面方式應徵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含簡要自述)、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105年-107年)、獎懲等資料影本,於本108年9月4日(含)前郵寄至10048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外交部人事處收(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外交部專員」。 (三)初審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格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聯絡人:人事處蘇先生(02)2348-27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