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徵求 護理師兼護理長~2019-02-11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護理師兼護理長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9-01-28~2019-02-11
資格條件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一) 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學護理學系畢業。
(二) 領有護理師證書。
(三) 曾任「公立醫院」護理師職務5年以上、或具私立教學醫院護理師職務5年以上者。
(四) 護理專業能力進階N3(含)以上。
(五) 具護理行政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護理專業與行政管理、醫院評鑑業務、護理教育訓練、護理品質監測
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50巷2號
聯絡E-Mail ls10061@lslp.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詳細徵才公告,請至本院網站/徵才與報名
http://www.lslp.mohw.gov.tw/web/recruitment/recruitment_in.jsp?np_no=NP1548642547700&lan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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