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大埤鄉公所 徵求 村幹事~2017-06-12

徵才機關 雲林縣大埤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村幹事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17-06-08~2017-06-12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本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經錄用人員如係現職人員,由本所向其現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工作項目 辦理一般民政等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雲林縣大埤鄉公所(631雲林縣大埤鄉北和村中山路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應徵者檢附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及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皆以A4規格影印,並請蓋與正本相符及私章)依序裝訂成冊。
二、請於民國106年6月12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掛號或逕送雲林縣大埤鄉公所人事室收(631雲林縣大埤鄉北和村中山路8號)。
三、符合資格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聯絡電話:05-5912116轉105或106。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