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三等220薪點 |
職稱 | 人文課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8-07-30~2018-08-03 |
資格條件 | 性別不拘,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符合下列資格: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者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無不良前科紀錄。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含word、excel、e-mail、網路應用等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所人文課文化及觀光活動採購業務,包含規劃、招標、訂約、接洽、執行及核銷。 二、國民兵及後備軍人管理(歸鄉報到、異動、緩召、回役、除役、禁役、清查及考核)。 三、人文課役政業務櫃檯工作。 四、戶政通報處理。 五、協助護送役男入營及協助本區社區營造文化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號) |
聯絡E-Mail | north50012@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簡章、報名表件已公告於本所網站(https://www.north.taichung.gov.tw/)公告訊息-機關徵才-臺中市北區區公所「人文課約僱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附件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 二、報名方式: 1.一律採通訊報名。資料請於107年8月3日(星期五)前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40465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號),並於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及「應徵人文課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應繳證件:【證件請以A4影印。】 (一)報名表(如簡章附件一,貼妥最近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二)個人簡歷表(如簡章附件二)。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經歷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五)切結書(如簡章附件三)。 (六)其他:證照、退伍令、免役證明、原住民身分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