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4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9-06-06~2019-06-12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熟悉Office等相關電腦操作。 (三)具環保相關證照或公務行政工作經驗者為佳。 (四)具為民服務熱誠、溝通協調能力為佳。 (五)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
工作項目 | (一)彙整並提供掩埋場各項相關報表、資料,計畫申請撰寫、各項採購業務及市容維護、環境清潔相關業務。 (二)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夜間出勤。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楊梅區中隊或大隊其他所屬單位)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及地點: 親自或委託報名,自即日起至108年6月12日17時止,於上班時間向本大隊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0號11樓)辦理報名手續,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大隊網頁(https://www.tyemid.gov.tw/)訊息公告自行下載或至人事室領取,人事室電話:03-3381900分機618鄭小姐。 (二)報名應繳下列文件:(以A4紙張列印) 1、報名表一份。 2、相片一張(黏貼在報名表)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粘貼在報名表)。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5、具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6、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如文書處理、英文或環保相關證照)影本一份。 7、自傳一份(500字為限,以A4紙張繕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