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18-09-20

徵才機關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8-09-13~2018-09-20
資格條件 一、大專校院以上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不得任用及應迴避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環境樣品管理、環境輻射自動監測系統維護管理、廳舍維護管理等相關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2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酬: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計酬,折合每月薪資約34,916元。(須另扣自提勞健保費)
二、僱用期間:自107年10月2日至108年6月10止(技士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代理期滿或被代理人提前復職,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雇。
三、報名日期、方式及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9月20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信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等字樣,逕以掛號寄至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23號輻射偵測中心人事室收。請註明手機號碼及聯絡時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資格不符(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者與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寄還資料者請自附回郵信封)。
(三)應備文件(除履歷表須正本外,餘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請註明「影本資料與正本無訛」暨簽章):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附照片及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其他經歷及相關專長證明、證照等文件(無則免附)。
四、聯絡人員及電話:人事室黃小姐,(07)3709206分機601。
五、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備取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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