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 徵求 社會工作師~2019-03-26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社會工作師
職系 社會工作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預估108年6月30日出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4-南投縣
有效期間 2019-03-20~2019-03-26
資格條件 (一) 需認同病人優先的服務理念、團隊合作的工作態度及願意熱誠付出且追求卓越,另夜間緊急狀況可配合出勤,具備精神醫療社會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 教育部認可之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大學(含)以上畢業,並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三) 具調任薦任第六職等以上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規定者。
(五)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精神醫療社會工作、精神科社會功能評估及個案工作、團體、家族治療之帶領、社會資源連結與運用、社區心理衛生社會工作(含精神復健機構)、夜間緊急狀況之出勤、其他研究及相關行政工作等。
工作地址 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郵遞通訊報名,請檢具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現職派令 (6)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最近5年獎懲令 (9)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請以掛號郵遞【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工作職系社會工作師職務】,專人送達者,請逕送本院一樓收發室登記收件。
(二)報名截止日期:108年3月26日止。【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恕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受理單位: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人事室(地址: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161號)
(四)聯絡人電話: 詳洽本院人事室:049-2550800-1102陳小姐。
附註: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人事行政總處或銓敘部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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