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徵求 約用人員-業務人員【一】~2026-02-26

徵才機關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業務人員【一】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6-02-11~2026-02-26
資格條件 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乙級以上測量類技術士證照者。
2.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建築、測量、都市計畫、土地管理相關科系畢業者。
3.地籍測量訓練班結業,並取得結業證書者。
4.曾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機關從事勘查業務,或曾在地政機關從事地籍測量業務1年以上,並具證明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勘查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分署勘估科(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應檢具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有效期間內(郵戳為憑)郵寄至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勘估科收(收件地址: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3樓),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勘估科「約用人員-業務人員(一)」及白天連絡電話、手機號碼;亦可親自或託人送至本分署收發,逾期不予受理。
(二)經書面審查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應檢具資料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備取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缺額或工作性質相近之缺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經通知遞補未於期限內報到及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者,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四)報名地址及連絡電話,請洽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3樓,04-23025353分機1202(鄭技正)。
(五)備註:
每月薪資報酬為38,600元(錄取後視考核相關規定晉薪),享勞健保,需自行負擔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