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嘉義縣鹿草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管理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1-23~2026-02-03 |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且具該職系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之現職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
| 工作項目 | (一)本職缺為主管職,辦理公有市場業務及處理路燈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鹿草鄉 |
| 聯絡E-Mail | a0934026060@gmail.com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 (二)報名日期截止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另請上傳相關附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及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影本)。 (四)該缺係為預估缺,錄取人員俟商調暨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 (五)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採書審或面試(另行通知);經本所審查資歷,不合適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六)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七) 聯絡電話:05-3752711分機28,人事室郭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