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徵求 約用人員~2026-02-11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用人員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6-01-27~2026-02-11
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
(二)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不得進用,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不得具有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
工作項目 1.執行空氣污染防制工作事項。
2.空氣污染源查緝及執行成效之稽核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需輪班。(平日假日均須配合輪值日班08~16、中班16~24、夜班00~08)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桃園市全區、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桃園市中壢區溪洲街296號、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33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五、報名日期及地點:
自即日起至115年2月11日17時止,親自或委託他人於上班時間向本局人事室(桃園區法治路1號)辦理報名手續,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頁(https://tydep.tycg.gov.tw/)機關徵才自行下載,或至本局人事室領取,諮 詢電話:杜小姐03-3386021#7107。
六、報名應繳下列文件:(以A4紙張影印)
(一)報名表一份。
(二)相片一張(黏貼在報名表)。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粘貼在報名表)。
(四)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五) 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六) 自傳一份(500字為限,以A4紙張繕打)。
七、甄選方式:分書面審查及面試二階段,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適合者錄取參加面試。
八、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九、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於翌日起到職起薪。
十、待遇:每月薪資約38,948元,享有勞、健保,無國旅卡休假補助。
十一、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二、備取保留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依序遞補原甄選職缺。
十三、正式上班後由本局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
十四、倘因原核定計畫經費不足,則隨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十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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