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6-01-16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4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6-01-12~2026-01-16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畢業,具電腦文書處理應用能力。
2.具基本公文撰寫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災害防救業務(管理e化平臺、EMIC系統、無線電及緊急通訊系統衛星電話等資通訊設備)。
2.國家防災日全民地震網路演練。
3.協辦城鎮韌性(全民防衛動員)演習。
4.災害緊急應變小組開設作業及誤餐費核銷。
工作地址 臺中市北區精武路291號
聯絡E-Mail edogawa@tcp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甄選一律採通信報名,請檢附履歷表(如附件,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簡要自傳,上述資料未備齊者,不予受理。
2.上述資料請於115年1月16日下午5時前郵寄履歷資料至40444臺中市北區精武路291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加註「應徵約僱人員」)。
3.報名人員所檢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撒銷錄取資格。
4.如對本公告內容尚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局民防管制中心,電話:(04)22222791陳股長(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 至5:00)。
5.所送相關資料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電話通知),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6.本次公開甄選除正選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7.任用期間:暫定115年2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視該職缺考試分發情形增加、減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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