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徵求 約用人員~2026-01-21

徵才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1-07~2026-01-2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法律相關學系以上畢業。
二、熟悉公文寫作、電腦文書作業(word、excel、powerpoint等)。
三、具公部門、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統計分析經驗者尤佳。並具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一、辦理災後復原重建追蹤管考相關事宜:
(一)協助災後復原重建資訊系統建置及維護工作。
(二)協審各部會重建計畫書、管考表單等相關資料。
(三)協調各部會重建工作、執行進度管考工作。
(四)協辦民眾陳情或申請慰(補)助金諮詢業務。
(五)慰(補)助金案件資料更新、彙整及統計工作。
二、研議修正災後復原重建工作涉及政府採購法令(含細則、子法、函釋及各類採購範本)。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
聯絡E-Mail cj1471@mail.p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文件與遞送方式:請於115年1月21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職缺明細頁面點擊 【我要應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啟動帳號後,維護「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證照資格 /作品附件等相關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或將上述資料以郵寄(郵戳為憑)送達「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 企劃處楊先生收」,逾期則不予受理。信封上註明「應徵企劃處約用人員職務」與白天聯絡電話。
二、職缺薪資:每月新臺幣60,925元整(含自付勞健保部分)。
三、甄選方式: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候補機制: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得由備取人員遞補。
五、職缺期間:本職缺錄取後,簽訂定期勞動契約,契約終止日為1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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