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 (技士職務代理人)~2023-03-30

徵才機關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 (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20~2023-03-30
資格條件 (一)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土木、營建、建築、電機、景觀等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 具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三) 具備公務機關行政經驗者或土木、建築、景觀工程、水電工程等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 具摩托車駕照且能配合假日或夜間值班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公園土木工程、水電工程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經建課(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 )
聯絡E-Mail am6792@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報名方式:1.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經建課技士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於112年03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3樓,人事室吳小姐收。2.以電子郵件投遞履歷者,請備齊相關表件電子檔寄至(am6792@ntpc.gov.tw)。
(二) 報名應繳文件: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經歷相關證件(或證照)等影本。
(三)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四) 本項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五) 本職缺以約僱5等28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6,316元(含勞健保),僱用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預估至112年12月28日),屆時自動解職不得異議。
(六) 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345吳小姐,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分機220經建課張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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