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29~2022-09-05 |
資格條件 | 一、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具電機工程職系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技佐職務任用資格人員(不含具警察官任用資格之現職或離職警察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保安勤務通信事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 |
聯絡E-Mail | c.f.honest@police.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間:自111年8月29日至111年9月5日,計7日。 二、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建議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三、經初審符合資格者,將擇優個別通知參加複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