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六等至聘用七等 |
職稱 | 約聘心理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擇優備取若干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12-09~2022-12-21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須服畢兵役或免服兵役。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學經歷(專長)須符合下列其中1項: 1.國內外心理學(系)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心理學(系)相關系組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相關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2年以上訓練或與擬任相關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3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一)評估、輔導/諮商、治療以協助監所適應,探討與犯罪原因相關因素以提高改變犯罪行為之動機。 (二)針對特殊收容人(毒品、酒駕、高關懷、情緒適應障礙、自殺傾向、精神病、老年、家暴或性侵等需介入狀況或機關安排之個案)進行評估與治療。 (三)協助特殊收容人處遇之規劃、發展或研究。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採掛號通訊報名,111年12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右上角註明「參加約聘心理人員甄選」字樣,逕寄本監(333221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人事室黃小姐收,逾期概不受理報名。 二、報名表、工作經歷及簡要自傳、切結書等應繳之表件,請務必於本監網站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網址:https://www.tpp.moj.gov.tw/。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聘用原因消滅之日止。 五、月支報酬:聘用人員報酬以個人所具專門知能條件(含學經歷、專長)依據「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以六等二階296薪點聘用,月支報酬新臺幣(以下同)38,391元。 (一)符合本案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資格條件,且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者,以聘用七等一階328薪點起薪,月支報酬42,541元。 (二)符合本案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資格條件,且具有碩士以上學位,並曾主修臨床心理或諮商心理,及實習至少1年成績合格,得應臨床(諮商)心理師考試者,以聘用六等三階312薪點起薪,月支報酬40,466元(上開所稱「主修臨床心理或諮商心理」,係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應考資格中所列「主修臨床心理」或「主修諮商心理」之範疇)。 六、本職缺徵才公告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報名,得再延長公告。 七、本次徵才視成績酌增備取名額若干名,候用期間6個月,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聘用職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八、聯絡方式: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洽詢本監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3-3191119轉2701;如有工作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監教化科林小姐,聯絡電話03-3191119轉2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