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行政院主計總處派駐新北市政府主計處約僱統計調查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23~2023-03-08 |
資格條件 | 1.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主修或輔修科系所屬商業及管理學門、數學及統計學門、電算機學門、經濟學類者;或高中(職)學校以上畢業,並曾任兼任統計調查員、按件計酬統計調查員或辦理政府部門統計調查業務,工作經驗達2年以上者。 2.性別不拘,惟男性須服完兵役或免役。 3.體能、語言、態度等基本條件,須能勝任實地訪問調查工作者。 4.本工作多屬外勤性質,需親自至受訪戶家中及公司(工廠)、行號訪查,因此須具工作熱忱、能吃苦耐勞、良好溝通協調及耐挫能力。 5.自備機車(或汽車)且持有駕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物價、薪資、就業失業等指定統計調查,及工商、農業與人口普查等基本國勢調查。 2.辦理中央各機關定期或不定期之統計調查。 3.辦理普抽查表之審核及複查作業。 4.辦理普抽查行政及數位化相關作業。 5.辦理普抽查之聯繫、協調、輔導及訓練事宜。 6.協助催辦所在機關各項統計報表事項。 7.其他上級交辦有關調查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2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期限:自112年02月23日起至112年03月08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統計調查員」及聯絡電話。 3.報名表件請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新北市政府主計處經濟統計科 邱先生 收」(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2樓)。 4.應繳證件請以A4格式按下列資料依序裝訂: (1)報名表(請自新北市政府主計處網站「徵才資訊」之本職缺網頁連結中下載檔案使用,須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白天聯絡電話等,請務必親自簽名)。 (2)符合應徵條件之學歷科系證明文件。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4)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 (5)兵役證件影本(男性)。 5.考試科目: (1)電腦操作成績占30分:打字操作。 (2)口試成績占70分(完成電腦操作始得參加口試): 包括語言、儀態、應對、訪問技巧及各項調查目的、用途等。 6.考試日期: (1)電腦操作:112年3月16日上午9時至9時35分。 (2)口試:112年3月16日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 。 7.考試地點: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8.本次遴選擇優正取1名,備取2名,待函報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後始對外公告錄取名單,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新北市政府主計處網站「最新消息」,經通知僱用者,應繳交相關證件俾供查驗;逾期未報到或證件正本與影本不符者,視同棄權,當事人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9.若考試成績之合計總分相同者,以口試成績分數高者優先。備取人員依考試總分由高至低依序列候用,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候補期間若派駐新北市政府主計處約僱統計調查員出缺時,得以備取人員依備取名次序列通知遞補。 10.待遇:約僱統計調查員報酬為280薪點,每月待遇為新臺幣3萬6,316元(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規定辦理,薪點折合率為新臺幣129.7元,另相關人事費用統一由行政院主計總處編列預算支應)。 11.其他相關資訊請詳閱「行政院主計總處派駐新北市政府主計處約僱統計調查員甄選簡章」(請自新北市政府主計處網站「徵才資訊」之本職缺網頁連結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