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助理工程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2-30~2023-01-07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工科畢業尤佳。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熟諳Excel、Word電腦軟體操作與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4.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且無不良嗜好。 5.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並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及職務調整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廚餘前處理設施:委外代操作相關標案招標與執行、設備及機具維修、固渣與汁液檢測、資料統計、下水道使用費繳納等業務。 2.自製土壤改良劑及回饋田園城市:管理、發放及統計。 3.協助民眾一般申請進廠案件。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
聯絡E-Mail | kg9633@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112年1月7日(星期六)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線上應徵或email至kg9633@gov.taipei(主旨請註明應徵「約僱助理工程員職務」),並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請勿寄送紙本):(1)個人履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服務證明文件影本(無可免)、(4)專業證照影本(無可免),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 二、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提供資料不齊全者將不另行通知,洽詢電話:02-27961833轉210黃組長(業務相關)或343陳小姐(徵才作業相關)。 三、報酬:支280薪點,約新台幣3萬6,316元。 四、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或代理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 五、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1~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