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四等25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2,425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2-07-07~2022-07-1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3.具溝通協調、公文寫作能力及熟悉文書處理者佳。 |
工作項目 | 1.節慶活動—苗栗陶藝術節籌辦執行。 2.辦理112農曆新年市集活動。 3.地方文化館補助計畫-苗栗陶人才培育工作坊。 4.苗栗特色館街頭藝人申請、停車場、戶外廣場區租借管理。 5.苗栗特色館保全委辦案。 6.綜合管考及臨時交辦業務。 7.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之前1日止(約112年8月),如有提前復職或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公館鄉館南村館南35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依序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請註明白天可聯絡電話、手機),自傳詳述(含經歷)【空白表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訊息網頁下載【甄選報名表含具結書】,末頁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以上證件影本資料,請採用A4規格,並於111年07月11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逕寄【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人事室收(收件地址:36045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員」,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如無法聯繫或甄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2.本次甄選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助理員)正取1名,本局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本次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3.聯絡電話:037-352961分機211 林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