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22~2022-07-28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者。1、 |
工作項目 | 1.辦理一般行政業務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總隊刑事警察大隊(新北市新店區安豐路66號) |
聯絡E-Mail | i027@2spc.np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9421701分機2602人事室陳警務正。 2.本總隊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