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徵求 專業助理(一)~2022-10-06

徵才機關 教育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業助理(一)
職系
名額 1名(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9-27~2022-10-06
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且非本部現職臨時人員者: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研究院、所,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證書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近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證書,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近之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二、須至少具備工作項目其中一種專長。具備第一點或第二點的能力,並檢附相關工作經驗、專案成果或作品集等佐證資料。具備第三點的能力,請檢附紙本作品實績或數位作品集連結。
三、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進用: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十年。
(七)本部部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八)本部新聞工作小組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工作項目 一、媒體關係經營與協調聯繫,及國內新聞蒐報與研析處理。
二、本部活動及重大政策行銷企劃與辦理、網路社群媒體維運管理。
三、靜、動態影像企劃拍攝與剪輯。
四、須符合上述工作項目其中一種專長。
工作地址 教育部新聞工作小組(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聯絡E-Mail rebeccafan@mail.mo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111年10月6日(星期四)前,請以「姓名-應徵專業助理(一)」為標題,傳送下列 2 份電子檔資料至教育部新聞工作小組專業助理(一)徵才電子信箱:rebeccafan@mail.moe.gov.tw,電子檔資料應與紙本報名資料相符。
1. 教育部新聞工作小組臨時人員應徵履歷表電子檔。
2. 簽名之履歷表,併同相關證明文件之電子檔。
(二)紙本報名資料應至遲於 111 年 10月 4 日(星期二)寄送本案聯絡人收執(以郵戳為憑) ,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部新聞工作小組臨時人員職缺:專業助理(一)」及白天聯絡電話。
(三)未依規定報名者(包括報名逾期、未郵寄紙本報名資料、未傳送電子檔資料、紙本應徵履歷表未簽名、報名資料不齊全等情形),恕不受理。
(四)請將下列報名資料以 A4 格式印製,並依序裝訂後郵寄:
1. 教育部新聞工作小組臨時人員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4. 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註:履歷表應填之欄位填寫不清楚
或未檢附證明文件者均不予採計) 。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工作期間:依簽訂聘僱契約內容(試用期間為 3 個月)。
五、薪資:月支報酬新臺幣(以下同)41,504元(薪點320)起至46,692元(薪點360)間,但須具有下列職前年資才得提敘前述薪級,合併以提高五薪級為限。惟基於一資不二採原則,用以取得基本資格條件之年資,不得重複採計提敘薪級之年資:
(一)曾任公立機關(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行政法人或財團法人,其工作性質相近、服務成績優良且連續任職滿一年之年資,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者得予按年採計提敘薪級。
(二)曾任民營事業機構,其工作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服務成績優良且連續服務滿一年以上之年資,得於試用期滿後檢具相關年資證明文件,經本部臨時人員人事審議小組審議通過後,
按年採計提敘薪級,並追溯自到職之日生效。
六、本次職缺正取名額1名,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七、本案聯絡人:范珮琦小姐,聯絡電話:02-7736-6108,聯絡地址:100217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新聞工作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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