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月支報酬新臺幣26,390至33,190元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31~2023-05-15 |
資格條件 | (一) 中央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含技工及駕駛)。 (二)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三)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四)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 登記桌作業及公文遞送。 (二) 協助辦理行政庶務工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或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20號8樓)。 |
聯絡E-Mail | jy.chiang@bs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2年5月15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報名資料至「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秘書室第二科」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工友甄選」字樣(一律採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應檢附資料: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 履歷表(如附件),並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戶口名簿影本。 4.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5. 最近5年考核、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6. 相關證照或獎懲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三)書面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倘有逾期申請、資格不符、證件不齊及不符用人需求之情事者,恕不受理,人員報名之資料不另退還。 (四)本局得視人員報名與甄審情況延長本公告期限,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至3名,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局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五)聯絡人:本局秘書室第二科江小姐,聯絡電話:(02)2343-1898。 (六)相關附件請逕自本局網站/焦點消息/徵才公告下載。(網址http://www.bsmi.gov.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