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14~2023-03-17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公廳舍及首長宿舍管理修繕維護作業。 (二)申辦主管行動電話業務。 (三)小額採購及辦公廳舍購置物品。 (四)各組室報紙訂閱及核銷。 (五)賀儀、奠儀事項核銷事項。 (六)管控預算科目及相關單據核銷。 (七)開議期間聯席審查會議點心訂購。 (八)執行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7084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號 |
聯絡E-Mail | nana@mail.tn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本會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錄取正取1名,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聯絡莊小姐,聯絡電話:06-39039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