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國樂團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約僱團員(副指揮)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2-12-02~2022-12-09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大學(含)以上學歷者。 二、具有以下能力或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者: (一)指揮樂團排練與演出。 (二)研擬音樂會排練計畫。 (三)演出人員邀約與履約管理。 (四)溝通協調與公文處理。 三、能配合本團音樂會時間(含假日)工作者。 |
| 工作項目 | 一、指揮樂團排練與演出。 二、研擬音樂會排練計畫。 三、合約演奏員邀約與履約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10042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並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意者請於111年12月9日(星期五)17時30分前將報名資料送達或寄達臺北市10042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臺北市立國樂團演奏組收。 二、報名資料: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註明辦公室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以茲方便聯絡。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與擬任職務有關之學、經驗履歷及相關證明。 1.近2年指揮公開演出場次列表,需至少包含演出日期、演出地點與演出樂團名稱,影音長度至少20分鐘以上。 2.指揮樂團公開演出之影音實況請上傳至YouTube,報名時於資料文件中註明影音連結網址即可。 3.其他個人藝術資料 (四)其他:有外語能力證明者為佳。 二、本職缺僱用日期為實際報到日期起至113年3月20日止,每月薪資約新台幣36,316元(尚未扣除勞保費、健保費、離職儲金……等費用),期限屆滿或聘用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四、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洽02-23832170轉231鍾組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