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20~2022-05-30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資格。 (二)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事由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 (四)具身心障礙手冊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一)墓政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5樓 |
聯絡E-Mail | 10017321@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歷年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並於111年5月30日前上傳徵才系統及敘明【姓名及應徵民政課綜合行政課員】;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作業。 (二)經書面初審合格,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談,不合格或未獲錄用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所擇優錄取1人、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以遞補本職缺為限;無適合人選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3-4783683#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