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19~2023-01-30 |
資格條件 | 一、具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學歷。 二、需具備電腦文書及網路應用系統等資訊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自治行政及選舉業務。 二、區里、鄰行政及里、鄰長組織行政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一、本職務係代理本所課員申請安胎及娩假所遺業務,僱用期間自112年2月1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4月17日止(如請假人員於娩假結束後,繼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則繼續僱用原進用之職務代理人)。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僱用人員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月支薪酬:支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6,316元) 臺中市大安區中山南路356號 |
聯絡E-Mail | h45610@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採「網路通訊」方式報名,程序如下: (一)請檢附履歷表電子檔(格式不拘,但以2張A4紙為限,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與電子郵件信箱)。 (二)請於112年1月30日下午18時前,將報名履歷表及下列證明文件合併成1個PDF檔,傳送至指定信箱報名。(h45610@taichung.gov.tw)。 (三)須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國民身分證正面。 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證書。 3.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 (一)資格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二)證明文件不齊全者,視為不合格件。 (三)甄選作業完成後,錄取名單公告在本所網站。 (四)擇優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三、面試日期暫訂為112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