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安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1-30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1-19~2023-01-30
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學歷。
二、需具備電腦文書及網路應用系統等資訊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自治行政及選舉業務。
二、區里、鄰行政及里、鄰長組織行政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一、本職務係代理本所課員申請安胎及娩假所遺業務,僱用期間自112年2月1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4月17日止(如請假人員於娩假結束後,繼續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則繼續僱用原進用之職務代理人)。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僱用人員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月支薪酬:支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6,316元) 臺中市大安區中山南路356號
聯絡E-Mail h45610@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採「網路通訊」方式報名,程序如下:
(一)請檢附履歷表電子檔(格式不拘,但以2張A4紙為限,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與電子郵件信箱)。
(二)請於112年1月30日下午18時前,將報名履歷表及下列證明文件合併成1個PDF檔,傳送至指定信箱報名。(h45610@taichung.gov.tw)。
(三)須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國民身分證正面。
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證書。
3.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
(一)資格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二)證明文件不齊全者,視為不合格件。
(三)甄選作業完成後,錄取名單公告在本所網站。
(四)擇優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三、面試日期暫訂為11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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