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業務輔導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得視需要擇優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21~2023-03-03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三、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資料彙整。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內容: (一)協助辦理政風業務事項(宣導、預防、稽核、文書報表、年度成果報告撰寫彙整作業)。 (二)採購監辦(監督)作業及財產監盤等事項。(有時須出差/具備交通工具尤佳)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構)臨時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以業務輔導員第1階-261薪點(折合新臺幣33,851元)起支。 |
工作地址 | 本分署政風室(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期限前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桃竹苗分署人事室廖小姐收(地址: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政風室業務輔導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分署網站訊息中心-分署徵才(網址:http://thmr.wda.gov.tw/Content_List.aspx?n=10AEB7B38956F518)點選「臨時人員徵才」下載列印,限用A4紙張規格。 2.請檢附下列資料(請以A4紙張格式依序排列): (1)報名表(A4紙張,本表請至本分署網站訊息中心-分署徵才(http://thmr.wda.gov.tw/ Content_List.aspx?n=10AEB7B38956F518)點選「臨時人員徵才」下載列印)。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粘貼於報名表欄內)。 (3)履歷自傳(以500至600字為限,須以電腦繕打,請以A4直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 (4)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畢業證書影本(A4紙張規格影印)。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A4紙張規格影印)。 (6)所繳交資格證明文件不齊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惟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次公開甄選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備取2名,列冊候用,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聯絡電話:(03)4855368分機1185廖小姐(工作內容聯絡電話:(03)4855368分機1190政風室溫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