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 徵求 臨時人員~2023-03-23

徵才機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擇優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3-03-17~2023-03-23
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1.中華民國國民(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年滿18歲以上(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男女不拘,男性須服畢兵役(替代役)並附退伍證明文件,惟免服兵役之役男應附免役證明文件。
2.具基礎電腦操作、中文繕打、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
3.具擬任行政助理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較佳。
(二)特定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甄選為本分署之臨時人員:
1.進用時為機關首長、機關內各級主管或其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2.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3.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4.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6.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7.依法撤職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8.褫奪公權尚未復權。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9.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
工作項目 行政助理:協助辦理一般性行政事項。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3、4樓。 預計民國(下同)113年10月以後搬遷至彰化縣員林市。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本分署網站(http://www.chy.moj.gov.tw)電子布告欄。
(二)聯絡人:秘書室高先生、聯絡電話(04)7269435分機207,週一至週五9:00~17:00,中午休息時間12:00至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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