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備取1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04~2022-07-0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認真負責、品格端正,具服務熱忱及主動學習者。 三、嫻熟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者。 四、具公路監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 六、不得有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及投機事業或兼職情形。 七、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秘書室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所(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月支報酬為約僱四等250薪點(新臺幣32,425,如有調整時以權責機關核定待遇標準為準),僱用期間為自錄取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一日止。 二、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如附,簡要自述欄請務必敘明工作經歷),最高學歷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於111年7月8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一律以掛號郵寄(恕不接受本人親送)至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三、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聯絡人:黃小姐 電話:07-3613161轉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