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3等約僱人員 |
職稱 | 錄事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若干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15~2023-02-21 |
資格條件 | (一) 高中以上畢業。 (二) 具電腦輸入中文能力。 (三) 未曾受刑事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
工作項目 | 本署一般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
聯絡E-Mail | pccp@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須具備之資格條件及證明文件等,請詳⾒報名簡章(資格條件等如有變更,以簡章為準),報名簡章及簡歷表請⾄本署網⾴(http:/www.pcc.moj.gov.tw/)⾃⾏下載。⼆、⼀律採通訊報名,如有資格不符或證明文件虛偽不實者,縱因甄選前未能察覺⽽錄取,仍應與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僱,並追究當事⼈相關法律責任。 三、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四、如有報名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事室(02)22616192轉6313蔡⼩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