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會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2-20

徵才機關 桃園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2-17~2023-02-20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有政府機關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抗壓性及配合度高。
工作項目 本會議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1段9號)
聯絡E-Mail tyccb255@ty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線上化、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會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證件電子檔:
(一)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工作經歷證明及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二、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通知面試(請注意E-mail通知);資料不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資格不符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職缺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以280薪點進用,折合月薪新臺幣36,316元。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