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18~2022-04-06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之都市計畫、建築、地政、景觀、土木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 符合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左營區機20都市更新案。 (二) 配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作業。 (三)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案業務。 (四) 辦理都市計畫容積移轉案件及長官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聯絡E-Mail | py0423@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方式: (一)意者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於111年4月6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人事室(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並註明「應徵約聘人員」字樣(以下所繳影印本均須本人簽註與正本無訛並簽名蓋章): 1.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約聘人員徵選報名表(如附件1)。 2.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如附件2,貼妥最近2吋照片,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並務必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工作經歷證明(需檢附公司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 5.符合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之切結書(附件3及附件4)。 6.相關附件請至「https://urban-web.kcg.gov.tw/KDA/web_page/KDA020100.jsp?PK01=KDA050400&PK02=KDA020101.jsp」下載。 (二)應徵文件資料請用A4紙張裝訂整齊,審核資格結果,將於本局內網公告通知,審核資格不合格者,應徵文件恕不退件。 (三)申請時間以郵戳為憑,郵寄請一律以「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責任自負;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二、審查及錄取方式: (一) 收件日截止後,本局即審核應徵人員之學經歷資格,經本局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因應疫情採取其他方式)。 (二) 本局將依面試成績由高至低予以排序,錄取正取1名;另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倘正取人員放棄錄取資格,將按備取人員面試成績由高至低依序通知遞補僱用。 (三) 面試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履歷資料。 三、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本職缺係代理幫工程司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本案於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自府函發文日起至112年1月10日止),應即予停止聘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經徵選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四、聯絡方式:電話 07-3368333 分機2668,李小姐或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