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2-05-24~2022-06-06 |
資格條件 | (一)現任或曾任各行政機關書記或相當職務以上,經銓敘合格實授,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含自願降調人員,惟不包含現職或離職警察人員及現職具有警察官身分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訂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本部(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 |
聯絡E-Mail | cherry@hchp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註明聯絡電話、黏貼相片及簽名蓋章)。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書。4.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請於111年6月6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逕寄30295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人事室收,並加註應徵書記職缺。 (三)資料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甄試,除正取名額外,依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之次日起算;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局人事室張小姐詢問,聯絡電話03-55134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