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21~2023-03-27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獸醫相關科系畢業,經高考三級或相當高考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 2.現職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 3. 領有獸醫師證書,具有獸醫職系任用資格。 4.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
工作項目 | 1. 家畜禽疾病防治、檢驗等相關業務。 2. 動物保護、收容等相關業務。 3. 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 |
聯絡E-Mail | design17@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照片)。於「應徵職缺」查詢及勾選本職缺後點選「確定應徵」,並同意授權本處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完成授權後,後續另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資料由上至下依序排列並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資料每頁皆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 現職派令影本。 4. 最近1份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 獸醫師資格相關證明影本。 6.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 如具全民英檢或語文能力證明者請一併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備 註: 1.本次甄選職缺需辦理面試,必要時辦理實地考試,符合資格者經擇優審核後,另行通知面試及實地考試時間及地點,未到者視同放棄。 2.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