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救生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2-08-15~2022-08-21 |
資格條件 | (一)男女不拘,年滿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中華民國國籍;未曾有刑事案件不良紀錄者(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三)具有「教育部體育署」核發之合格(法)救生員證,且證件尚在有效期限內者。 (四)具有泳池管理經驗者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之ㄧ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游泳池開放一般事項 (一)配合游泳池開放,維護體育課教學之安全管理及參與活動人員秩序。注意游泳活動安全,禁止潛泳、跳水,遇有奔跑、嬉戲、跳水及其他危險行為,應予制止或勸導之。 (二)每日定時巡視及維護泳池相關設備(含泳池內及四週、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泳池過濾系統、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安全及整潔。 (三)於下課前五分鐘,吹哨通知即將停池時間,俾利清場工作。 (四)確認人員全部離開,再將入池進口關閉,避免人員離池後再行進入;並做好環境清潔,巡視泳池設備(含泳池四週、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泳池過濾系統、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確實關閉水電等設施。 (五)離池前最後檢視,確認已無人員後,關閉泳池大門以維安全。 (六)洗腳池應每日蓄滿,並隨即補注乾淨清水。 (七)游泳教學輔助教具(浮板、浮球等物品),應排放整齊。 (八)每週需清洗地板一次。 (九)配合學校於段考時間徹底清潔地板及踏墊。 (十)執勤時應穿著適宜救生員服裝與配備。 (十一)協助配合各項器材管理(如器材室各項物品借還)。 (十二)參與學校校隊訓練、會議、相關校務活動(如各類競賽)。 (十三)協助配合體育組臨時交辦事項。 二、維護游泳池機房設備 (一)機房過濾系統設備操作、維護與水質消毒、管理等工作。 (二)每2小時做泳池水溫、水質、含氯量等檢測及監控(檢測結果應合於標準),做成記錄備查,並將結果公告。 (三)執行泳池清潔與消毒工作,以維持環境清潔。 (四)應妥善使用池底吸塵器與機電設備,避免人為因素所造成的損壞,否則將予以追究。 (五)場地維護管理及修繕。 |
工作地址 |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屏東市建國路2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公告時間、方式: (一)公告日期:111年8月15日(星期一)起至111年8月21日(星期日)止。 (二)公告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ptivs.ptc.edu.tw)。 二、報名日期:111年8月22日(星期一)上午08:00~12:00。 三、報名方式:備齊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四、報名地點: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體育組(屏東市建國路25號)。連絡電話:08-7523781分機243。 五、報名手續:(一)繳交救生員甄選報名表(附件一)。(二)繳交本人最近二吋脫帽半身照片(請自行浮貼於報名表上)。(三)繳交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救生員證照正反面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四)繳交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五)繳交救生員甄選切結書(附件二)。(六)繳交醫院健康體格檢查表【錄取後於一禮拜內繳交】。(七)相關專長證明影本(正本驗畢發還)。※※請注意,證件與相關資料不符者,恕不接受報名※※ 簡章及附件已公告本校網站(http://www.ptivs.ptc.edu.tw)。 六、甄選時間:111年8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00(逾時視同放棄)。 七、甄選方式:面試(儀容舉止、工作理念、服務態度、表達能力、問題處理等)及相關專業證照(酌情加分)。 八、放榜日期:111年8月25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校首頁。 九、報到日期:111年2月26日(星期五)上午08:00~11:00;報到地點: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體育組。如正取人員未於期限內報到,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錄取公告日起 3 個月內。 十、聘期與薪資:(一)聘期:1、自中華民國111年9月1日起至中華民國111年12月31日止。2、游泳池因限水原因停止使用及學校相關經費不足以支應救生員薪資時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約聘期間本校可依政府有關規定辦理停止聘用,未足月依比例計算。3、契約終止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二) 僱用報酬:全職人員依相關規定全月薪資為30,000元計算,未足月依天計算。 十一、工作時間:(一)每週一至週五,每日08:00~12:00,13:00~17:00,不得遲到或早退。(二)配合辦理學校游泳活動,得依情形調整上班時間。(三)配合暑期泳訓班開課時間執勤。因故無法出勤,需自行商請成年具行為能力之合格職務代理人並經學校同意,落實職務代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