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原子能,化學工程,環資技術,衛生技術,土木工程,電機工程,機械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1-22~2022-11-28 |
資格條件 | 1.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或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3.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 4. 具英語或日語檢定(相當於全民英檢初級或日語檢定第4級)資格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執行原子能安全管制資訊有關之公眾參與及民眾溝通事務。 2.推廣原子能安全管制有關之科普教育及學術研究工作。 3.執行原子能安全管制資訊有關之政策宣傳及文宣製作事項。 4.辦理原子能科技專業人才儲訓與協調之相關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一段80號7樓 |
聯絡E-Mail | mcchung@ae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請依下列方式辦理: 1、 應徵本職缺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職務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 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人,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本案聯絡人:鍾小姐 (02-2232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