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2-03-14~2022-03-17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以上畢業並具備教育部發給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 (2)口語表達及溝通能力強,具服務熱誠,且有家庭教育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3)具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熟悉Office作業系統(Word,Excel, Power Point)等文書製作。 (4)需能配合排班,協助平日、晚間或假日活動,並需配合工作需要作職務調整。 (5)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述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其僱用)。 |
工作項目 | (1)規劃辦理親職教育活動(含教育部友善家庭企業聯盟推動方案) (2)家庭教育年度計畫彙整 (3)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計畫 (4)新住民學習中心計畫及親子共學母語計畫 (5)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 |
聯絡E-Mail | e250006@oa.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本職缺為教育部111年專案補助人事費進用,月薪$36,316元,進用期程為111年實際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半年一約,續約與否依教育部經費補助情況及錄取人員業務表現另簽訂契約,如績效不彰得予中止契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2)本職缺採郵寄報名,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1年3月18日前郵寄至: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家庭教育中心),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家庭教育專業人員-(姓名)」,寄送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者不受理。 (3)應檢附表件: a.報名表(含相片、簡要自述),須黏貼本人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b.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c.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d.相關資格證明文件、證照、工作經歷之服務證明影本。 e.男性需繳交退伍令。 (4)書面審查合格者就合格人員中擇優錄取,必要時得辦理面試。 (5)經甄試錄取者,由本中心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6)本次視甄試成績得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7)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將取消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8)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8-7378465轉15。 (9)備註: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