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賦稅署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3-03-17

徵才機關 財政部賦稅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10~2023-03-1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或大學以上畢業,且熟諳電腦文書作業如打字、ODF文件應用工具、WORD、EXCEL等系統操作能力;如具商會、財經、稅務工作經驗或公務機關行政工作經驗或相關訓練3個月以上者尤佳。
2.工作認真、善於溝通協調,可配合文書檔管作業及臨時交辦事項機動性工作。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規定情形之一者。
4.本職缺限定身心障礙者。(需檢附證明)
工作項目 1.部長信箱(含總統/院長信箱)之收發文、登錄與管制及公文時效管制稽催。
2.文書流程管理及機密檔案管理。
3.監印用印業務及協助文書校發作業。
4.署網站更新及維護。
5.檔案管理相關計畫、法令研修訂作業。
6.配合文書作業代理、輪值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8樓(近捷運景美站3號出口)
聯絡E-Mail wechuang@mail.mof.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或郵寄報名):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更新履歷資料、填寫自傳及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或將資料(郵戳為憑)郵寄本署:
(一)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需附照片及自傳,工作經驗請敘明歷任工作單位、簡要工作內容及任職起訖;務請提供手機號碼,俾利聯繫)。
(二)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 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四)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六)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英語檢定等)。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
三、本職缺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111年8月16日至113年4月16日)之職務代理人,本職缺工作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復職之前一日止,期滿應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錄取人員每月以28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6,316元,另須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四、聯絡電話:報名相關事項請洽(02)2322-8112黃小姐wechuang@mail.mof.gov.tw;業務相關問題請洽(02)2322-8107謝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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