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依據「各機關學校工友工餉核支標準表」規定支給,每月待遇約新臺幣2萬6,390至3萬5,770元(依原敘工餉等級支給) |
職稱 | 事務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25~2022-04-08 |
資格條件 | 1、 現職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之職工。 2、 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3、 年滿十八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二十歲者,於訂立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機關方得僱用。 4、 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5、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經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檢具該證明文件後免體檢。 6、 無「工友管理要點」第5點第4項所列情事。 |
工作項目 | 1、 公文交換。 2、 協辦內部公文傳送、清潔。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 於大安分隊服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一段157巷19號2-4樓(大安分隊) |
聯絡E-Mail | k6177@police.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關工作詳細內容請洽:交通警察大隊總務組陳警員(02-23752100#1612)。 二、報名:人事室李小隊長(02-23752100#1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