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湖口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辦事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3-03-27~2023-03-3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及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4.熟諳客語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火化許可及公墓(湖口第一及第三公墓)、塔位、土葬區等管理業務。 2.管理兩位公墓管理員。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公所(民政課);新竹縣湖口鄉中央街1號 |
聯絡E-Mail | 1003844@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網路24小時方式辦理。 2.應徵前務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以A4規格PDF檔上傳(1)最高學歷證書、(2)身分證正反面、(3)退伍令、(4)採購專業人員證照、(5)語言能力證書,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3.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4.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5.僱用期間:自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工作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民政課范課長(聯絡電話:03-599391分機100)。 7.備註: (1)待遇: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支280薪點,約新臺幣36,316元(另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金額)。 (2)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面談成績增列備取名額1-2名,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3)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hukou.gov.tw/iframcirculated_list.php?menu=29&typeid=1763)訊息廣場/徵才資訊項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