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員林市公所 徵求 臨時約僱人員~2023-02-20

徵才機關 彰化縣員林市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3-02-10~2023-02-20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無行 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規定不得進用之情形。
3.專科以上土木營建與建築工程相關科系畢業或專科畢業實際從事土木營建或建築工程相關工作之經驗2年以上。
工作項目 1.辦理市內道路橋樑、都市計畫、水利、下水道工程交辦事項業務承辦處理及監工等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三民街18號(彰化縣員林市公所建設課)
聯絡E-Mail gazn250@yuanli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甄選方式: 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 面談日期以電話另行通知,甄選地點為彰化縣員林市公所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112年2月10日至112年2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報名方式: 親送、委託或掛號郵寄至彰化縣員林市三民街18號彰化縣員林市公所建設課收,資格初審符合需求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談時間。(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談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
(五)報名應攜帶證件: 請檢具履歷表(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https://town.chcg.gov.tw/yuanlin/)、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及服務經歷證明等文件影本各1份。
(六)應試應攜帶證件: 身分證正本
(七)錄取方式: 於本所網站公布正取1名、得備取1名,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甄選錄取資格。錄取者於接到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至服務單位辦理僱用手續者,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補。
(八)錄取方式: 本所網站公布並以電話通知
(九)聯絡人及電話: 建設課鄭小姐(04)8347171分機104
(十)其他 :
1.本缺僱用期限自錄取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臨時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待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6,316元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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