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5-04-23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4-17~2025-04-2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非都市土地之編定業務(如:補辦編定)。
二、辦理非都市土地之使用管制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於114年4月23日(星期三)17時前寄達或親送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地政局人事室(非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地用科(科員)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4年10月底)(跨年度視年終考核情形決定是否予以續僱)。
四、本職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若干名(以不超過正取職缺2倍為限),於核定後3個月內遞補同職務職缺或等別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聯絡電話:(03)3322101轉5366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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