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7等至聘用8等 |
職稱 | 聘用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8~2025-04-25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資訊相關學系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國內外資訊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4.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或擬任職務適用之法律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戶役政資訊系統開發、建置、維運管理及相關協調作業等事項。 2.戶役政資訊系統與其他機關應用系統連接及管理事項,及戶役政系統電子資訊交換架構機制與介面統一化之研究發展等事項。 3.地政整合系統WEB版及地政資訊全國土地基本資料庫之維運、管理等事項。 4.地理資訊整合服務平台規劃協調及維護管理等事項。 5.自然人憑證資訊政策及制度、系統規劃與建置及維護管理等事項。 6.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內政部資訊服務司(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2段243號9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採通訊報名方式,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經歷工作證明文件影本及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自傳、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專長興趣等;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譯本、入出境資料),於上網公告期間內(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103424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2段243號9樓,內政部資訊服務司收。 2.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並於信封上註記應徵「聘用研究員」,應徴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本案聯絡人:李小姐,聯絡電話:(02)2513-2215。 4.甄選方式分下列兩階段進行:(1)初試:書面審查—擇優參加複試。(2)複試:面試—複試日期及其他事宜以電話通知,資格未符者,不另行通知。 5.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徵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似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 6.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1年1聘)。月酬金額新臺幣4萬6,576元起敘。 7.本職缺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算3個月為試用期間,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自試用期滿之次日起正式聘僱;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