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8~2025-08-01 |
資格條件 | 1. 高中職(含)以上畢業。 2. 品行端正、認真負責、具團隊意識及服務熱忱。 3. 具機動性,能配合於夜間及假日輪值及臨時加班。 4. 工作態度積極主動、高配合度、穩定度高,長期任職者佳。 5. 需具備機車駕照。 6.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如Microsoft Office WORD及 EXCEL等)及智慧型手機運用操作。 7.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辦公廳舍及宿舍管理 •公務車管理 •各課室小額文具紙張採購及核銷 •合約、履約管理及核銷 •綠色採購、節能網站及共同供應契約系統管理 •彙整採購、出納及宣導品等相關統計資料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二段375號9樓 |
聯絡E-Mail | AR4113@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將履歷表((請於淡水區公所網頁下便民服務/下載專區/人事室/新北市政府非編制表甄選報名表(https://www.tamsui.ntpc.gov.tw/home.jsp?id=183074dfd009df28)須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夜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自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機車駕照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等證件於限期內逕寄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二段375號9樓秘書室收,以郵戳為憑。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本案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秘書室臨時人員)。 三、本職缺薪水為31,449元。 四、聯絡電話02-26221020#7208 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