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30~2025-08-18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不得調任本校之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及其他依法規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學生宿舍要點執行、生活管理及輔導等住宿事宜。 (二)住宿日學生每日動態出缺勤查核及安全回報、晚自習督導。 (三)疾病緊急事故、意外事件之處理相關行政事宜。 (四)宿舍財產管理、設備整修及維護、各項衛生清潔維護督管。 (五)防疫、防災安全演練、學務處各組業務支援。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一)工作地點: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8號)。 (二)工作時間:本職缺係擔任學生宿舍生活管理等職務,其工作時間除依「公務員服務法」及相關規定外,得依工作實際需要,彈性訂定服勤時間,且服勤時間須配合住宿生留校住宿(如簡章附件)。 |
聯絡E-Mail | person@go.pymhs.ty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自114年7月30日(星期三)起至114年8月18日(星期一)止,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填寫簡要自述),查詢並確定應徵本職缺,以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資料給本校調閱。 (二)檢附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 6.其他(例如:身心障礙證明、專長佐證資料)。 (三)依本校職務需求書面審查,擇取初審評核通過者參加甄試(口試),審查結果及甄試時間於114年8月25日16:00(星期一)前公告於本校人事室網頁(職員甄選專區),請自行查閱或來電詢問。 (四)本職缺為本校某職員調職所遺預估缺,若該職員未調職成功,本次甄選即失其效力。 (五)聯絡電話:03-3672706#232或231宋小姐。 (六)其餘事項詳如簡章及附件,請自行下載參閱。 |